2005年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三)

2007-02-04 00:00 来源:丁香园 作者:美国心脏学会(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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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电生理治疗:体外自动除颤器、电除颤、心脏复律、起搏治疗(Electrical Therapies: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Defibrillation,Cardioversion, and Pacing)

本章旨在为体外自动除颤仪(AEDs)除颤、人工除颤、同步电复律和起搏治疗提供一个临床应用指南。在基本生命支持阶段(心肺复苏第一阶段),施救者和医务人员通常使用AEDs为患者进行抢救,而人工除颤、心脏复律和起搏治疗则在进一步救生的过程中(即心肺复苏第二阶段)使用。

除颤+心肺复苏术:关键性联合

早期除颤对于救活心脏骤停(SCA)病人至关重要,其原因如下:1.SCA最常见和最初发生的心律失常是心室纤颤(VF);2.电除颤是终止VF最有效的方法;3.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功除颤的机会迅速下降;4.短时间VF既可恶化并导致心脏停搏。

目前已有数个研究证实了电除颤的时间效应和CPR的旁观者效应。在没有同时实施心肺复苏的情况下,从电除颤开始到生命终止,每过一分钟,VF致心脏骤停病人的生存率则下降7%到10%。相反,如果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术,则病人生存率比前者更高(平均下降3%到4%)。从目击SCA发生到除颤,CPR能够使生存率增加2-3倍。

如果旁观者对VF型心脏骤停者立即进行CPR,尤其是在SCA发生后大约5分钟内予以除颤,则能救活病人并使其神经功能免于受损。CPR可以延长VF的除颤时间窗,并提供少量的血流为脑和心脏输送一些氧气以维持代谢的基本需要。然而,仅有基本CPR则不太可能终止VF和恢复有效灌注心律。

新指南推荐CPR和AED联合

为了成功救治VF型SCA病人,施救者必须能够迅速地联合运用CPR和AED。心脏骤停一旦发生,必须采取一下3个步骤以为病人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1、激活急诊医疗服务(EMS)系统或急诊医疗反应系统;2、立即进行CPR;3、熟练运用AED。当有两个或更多施救者在现场的情况下,EMS的激活和CPR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减少SCA病人的生存机会。上世纪90年代,有人预言CPR会因为社区AED程序的广泛发展而被淘汰。然而,Cobb却发现,尽管配备AEDs的第一急救者越来越多,但SCA病人的生存率反而出乎意料的降低,他认为这是由于对CPR重视程度下降的缘故造成的。并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一观点是正确的。第四部分对有效胸部按压和缩小按压中断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2005年急救措施统一讨论会对联合应用CPR和除颤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 评价。其一是在除颤前是否应该进行CPR;其二是关于急救者重新CPR前电击的次数问题。

先电击与先CPR

当任何施救者在院外目睹心脏骤停并且现场有AED可用,那么应该尽可能的使用AED。对于在院内进行抢救的医务人员来讲,则应该立即进行CPR和使用AEDs及其它设备,并且一旦AED或除颤仪准备就绪,则立即使用。制定这些指南以支持早期CPR和早期除颤,特别是SCA发生时AED就已经准备好,则更要立即使用。

当EMS工作人员没有目击院外心脏骤停,则在检查心电图并试图除颤前应该先进行约5个循环的CPR(证据水平IIb)。一个CPR循环包括30次胸部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如果胸部按压是以100次/分钟的速度进行地话,那么5个循环的CPR大约需要2分钟(范围:约1.5-3分钟)。两个关于院外VF型SCA的临床研究(LOE25,LOE36)支持除颤前先CPR。这些研究表明,当EMS从呼叫至到达的时间间隔为46到55分钟或更长时,除颤前进行1.5-3分钟的CPR与立即除颤相比,可以增加初次复苏、活着出院[5,6]和1年生存的几率。但一项随机研究发现,对于那些非医务人员目击的SCA,除颤前CPR没有益处。EMS系统医疗指挥者或许认为执行这一方案将允许EMS急救人员为其发现的VF病人除颤前进行5个循环的CPR(越2分钟),特别是当EMS系统呼叫到作出反应的时间间隔大于4-5分钟时。而对于院内心脏骤停者除颤前是否进行CPR,目前仍没有足够的依据。

1次电击方案与连续3次电击方案

直至2005年急救措施统一研讨会,无论是在人还是动物方面的研究,仍未看到在VF心脏骤停处理时对1次电击方案和3次连续电击方案进行比较。然而,动物研究表明心外胸部按压或挽救性呼吸多次或长时间中断与复苏后心功能障碍密切相关,并且可降低生存率。两个随机试验的亚组分析表明胸部按压中断与VF转为其它节律的可能性降低有关。最近2个关于医务人员对院外和住院SCA病人进行CPR的临床观察研究发现胸部按压时间仅占CPR总时间的51%到76%。

2005年,对商品化AEDs的应用表明,连续3次电击的方式使从第一次电击到第一次胸部按压延迟了37秒。这一延迟无法证明应用双相电流除颤仪可使首次电击效率达到90%以上。如果1次电击未能终止VF,则再次电击增加的益处也很低,此时重新CPR或许比再次电击更有价值。同样,来自动物实验的数据也表明了1次电击+即刻CPR是有效可行的。当出现VF或无脉室速(VT)时,急救者应该首先进行胸部按压,然后予以1次电击并立即恢复CPR(证据水平:IIa类)。急救者不应耽搁重新胸部按压至核查心律和脉搏的时间。5个循环的CPR后(约2分钟),应利用AED分析心律,必要时进行另一次电击(IIb类)。胸部按压后,如果未能转律,AED则会提示急救者立即恢复CPR(IIb类)。当电击后心律存在时,胸部按压一般也不会诱发VF。任何时间AED声音提示装置都不能指导非专业营救人员对病人进行再评估。AED制造商应进一步寻求更新的方法,以避免由于应用AED造成按压总时间的减少。针对非专业营救人员的训练材料应该强调一点,即CPR必须一直持续到心肺复苏第一或第二阶段专业工作人员来取代他或者病人开始恢复知觉。

单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低于双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尽管二者的最佳除颤能量都未确定,但专家们认为,使用单向电流除颤仪除颤时,首次高能量除颤的潜在负效应与VF延长的负效应一致,因此推荐一开始即应高能量除颤。急救者使用单向AEDs除颤时应该一开始就用360J进行除颤已经得到一致认可;如果第一次电击后VF仍持续存在,则第二次以及以后的电击均应予360J。电流单向电击的单一能量旨在简化营救人员的操作程序,而不是一个要求对单向AEDs重新调整能量的指令。如果将单向AEDs的首次能量和后续除颤能量设计为不同的数值,这样的话也是可以接受的。一项研究比较了对院外VF心脏停搏病人使用单向波型进行电击时采用175J和320J的不同效果,结果发现在接受175J或320J的单向缓冲正弦波除颤的病人中大约有61%的病人第一次电击后即可除颤,并且除颤时间可维持到呼叫EMS后10.6分钟。而且使用上述两种能量第一次电击后发生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比例没有明显差别。2-3次320J除颤比2-3次175J除颤更容易引起房室传导阻滞,但其只是一过性的(暂时的),对病人存活到出院没有影响。医务人员必须经常练习以使CPR和除颤能高效协调。VF持续超过1分钟,心肌的氧和代谢底物就会耗竭。短期胸部按压可以提供氧和能量底物,使除颤后(VF终止)恢复灌注心律的可能性增加。电击成功的VF波型特点预测分析表明,胸部按压和电击间隔时间越短,除颤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减少按压到电击的时间间隔,即使是1秒钟,也能增加电击成功的可能性。

营救者一电击后应立即开始胸部按压,尽量避免因节律分析和电击造成按压中断并随时准备重新CPR。当有两名营救者在现场时,一旦按压者将手离开病人的胸部,操作AED者应立即电击,同时不能和病人有任何身体接触。而只有一个营救人员时,则应该熟练地联合运用CPR和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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