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变异的法则

2009-02-04 00: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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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的外界条件的效果——与自然选择相结合的使用和不使用;飞翔器官和视觉器官——气候驯化——相关变异——生长的补偿和节约——假相关——重复的、残迹的及低等体制的构造易生变异——发育异常的部分易于高度变异:物种的性状比属的性状更易变异:次级性征易生变异——同属的物种以类似的方式发生变异——长久亡失的性状的重现——提要。

我以前有时把变异——在家养状况下的生物里是如此普遍而且多样,在自然状况下的生物里其程度梢为差些——说得好像是由于偶然而发生的。当然这是一种完全不正确的说法,但是它足以表明我们对于各种特殊变异的原因的无知无识。某些作家相信,产生个体差异或构造的轻微偏差,就像使孩子像他的双亲那样,是生殖系统的机能。但是变异和畸形,在家养状况下比在自然状况下更常发生,并且分布广的物种的变异性,比分布狭的物种为大,这些事实便引导出一个结论,即变异性一般是与生活条件相关联的,而各个物种已经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生活了若干世代。在第一章里,我曾试图阐明,改变了的外界条件按照两种方式发生作用,即直接地作用于整个体制或只作用于体制的某几部分,和间接地通过生殖系统发生作用。在一切情形里,都含有两种因素,一是生物的本性,二者之中它最为重要,一是外界条件的性质。改变了的外界条件的直接作用产生了一定的或不定的结果。在后一种情形里,体制似乎变成可塑性的了,并且我们看到了很大的彷徨变异性,在前一种情形里,生物的本性是这样的,如果处于一定的条件下,它们容易屈服,并且一切个体,或者差不多一切个体都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异。

要决定外界条件的改变,如气候、食物等的改变,在一定方式下曾经发生了多大作用,是很困难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时间的推移中,它们的效果是大于明显事实所能证明的。但是,我们可以稳妥地断言,不能把构造的无数复杂的相互适应,如我们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间所看到的,单纯归因于这种作用。在下面的几种情形中,外界条件似乎产生了一些微小的一定效果:福布斯(E. Forbes)断言,生长在南方范围内的贝类,并且如果是生活在浅水中的,其颜色比生活在北方的或深水中的同种贝类要来得鲜明;但也末必完全如此。古尔德先生(Mr. Gould)相信,同种的鸟,生活在明朗大气中的,其颜色比生活在海边或岛上的,要来得鲜明:沃拉斯顿相信,在海边生活,会影响昆虫的颜色。摩坤-丹顿(Moquin Tandon)曾列出一张植物表,这张表所举的植物,当生长在近海岸处时,在某种程度上叶多肉质,虽然在别处并不如此。这些轻微变异的生物是有趣的,因为它们所表现的性状,与局限在同样外界条件下的同一物种所具有的性状是相似的。

当一种变异对于任何生物有极微小的用处时,我们就无法说出这一变异有多少应当归国于自然选择的累积作用,有多少应当归因千生活条件的一定作用。例如,皮货商人很熟悉,同种动物的生活的地方愈往北,它们的毛皮便愈厚而且愈好;但谁能说出这等差异,有多少是由于毛皮最温暖的个体在许多世代中得到了利益而被保存,有多少是由于严寒气候的作用呢?因为气候似乎对于我们家养兽类的毛皮是有某种直接作用的。

在分明不同的外界条件下的同一物种,能产生相似的变种;另一方面,在分明相同的外界条件下的同一物种,却产生不相似的变种,我们可以举出许多这样的事例。还有,有些物种虽然生活在极相反的气候下,仍能保持纯粹,或完全不变,无数这样的事例,对于每一个博物学者都是熟悉的。这种论点,便使我考虑到周围条件的直接作用比由于我们完全不知道的原因所引起的变异倾向较不重要。

就某种意义来说,生活条件不但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引起变异,同样地也可以把自然选择包括在内,因为生活条件决定了这个或那个变种能否生存。但是当人类是选择的执行者时,我们就可以明显看出,变化的两种要素是差别分明的;变异性以某种方式被激发起来,但这是人的意志,它使变异朝着一定方向累积起来;后一作用相当于自然状况下最适者生存的作用。

受自然选择所控制的器官增加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

根据第一章里所讲的事实,在我们的家养动物里,有些器官因为使用而被加强和增大了,有些器官因为不使用而被缩小了,我想这是无可怀疑的;而且我认为这种变化是遗传的,在不受拘束的自然状况下,因为我们不晓得祖代的类型,所以我们没有比较的标准用来判别长久连续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但是有许多动物所具有的构造,是能够依据不使用的效果而得到最好解释的。正如欧文教授所说的,在自然界里,没有比鸟不能飞更为异常的了;然而有若干鸟却是这样的。南美洲的大头鸭(1oger-headed duck)只能在水面上拍动它的翅膀,它的翅膀几乎和家养的艾尔斯伯里鸭(Aylesbury duck)的一样;值得注意的事实是,据坎宁安先生(Mr。Cunningham)说,它们的幼鸟是会飞的,但到长大时就失去了这种能力。因为在地上觅食的大形鸟,除逃避危险以外,很少飞翔,所以说现今栖息在或不久之前曾经栖息在没有食肉兽的几个海岛上几种鸟的几乎没有翅膀的状态,大概是由于不使用的缘故。鸵鸟的确是栖息在大陆上的,它暴露在它不能用飞翔来逃脱的危险下,但是它能够像四足兽那样有效地以踢它的敌人来保护自己。我们可以相信,鸵鸟一属的祖先的习性原是和野雁相像的,但因为它的身体的大小和重量在连续的世代里增加了,它就更多地使用它的腿,而更少地使用它的翅膀了,终于变得不能飞翔。

科尔比(Kirbx)曾经说过(我也曾看到过同样的事实),许多吃粪的雄性甲虫的前趾节,即前足常常会断掉;他检查了所采集的十六个标本,其中没有一个留有一点痕迹,阿佩勒蜣螂(Onitesapelles)的前足跗、节的亡失是如此惯常,以致这一昆虫被描述为不具有跗节。在某些其他属里,它们虽具有跗节,但只是一种残迹的状态而已。埃及人目为神圣的甲虫Ateuchus,其跗节完全缺如。偶然的损伤能否遗传的问题目前虽然还不能决定;但是勃隆-税奎(Brown-Seqttuard)在豚鼠里观察到外科手术有遗传效果,这一显著事例应当使我们在反对这种遗传倾向时加以小心。因此,对于神圣甲虫的全然没有前足跗节,以及对于某些其他属仅仅留有跗节的残迹,最妥当的看法恐怕是不把它当作损伤的遗传,而把它看作是由于长久继续不使用的结果;因为许多吃粪的甲虫一般都失去了跗节,这种情形一定发生在它们的生命早期;所以,跗节对于此等昆虫不具有很大的重要性,或者不曾被它们多所使用。

在某些情形里,我们很容易把全部或主要由自然选择所引起的构造变异,看作是不使用的缘故。沃拉斯顿先生曾发现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栖息在马得拉的550种甲虫(现在知道的更多)中,有200种甲虫的翅膀是如此的不完全,以致不能飞翔;并且在二十九个土著的属中,不下二十三个属的所有物种都是这样的情况!有几种事实,——即,世界上有许多地方的甲虫常常被风吹到海中溺死;在马得拉的甲虫,据沃拉斯顿的观察,隐蔽得很好,直到风和日丽的时候方才出来;无翅甲虫的比例数,在没有遮拦的德塞塔群岛(Desertas)比在马得拉更大;特别是还有一种异常的、为沃拉斯顿所特别重视的事实,就是绝对需要使用翅膀的某些大群甲虫,在其他各地非常多,但在这里却几乎完全没有;这几种考察使我们相信,这样多的马得拉甲虫之所以没有翅膀,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与不使用结合在一起的自然选择的作用,因为在许多连续的世代中,有些甲虫个体或者由于翅膀发育得稍不完全,或者由于习性怠惰,飞翔最少,所以不会被风吹到海里去,因而获得最好的生存机会;反之,那些最喜欢飞翔的甲虫个体最常被风吹到海里去,因而遭到毁灭。

在马得拉也有不在地面上觅取食物的昆虫,如某些在花朵中觅取食物的鞘翅类和鳞翅类,它们必须经常地使用它们的翅膀以获取食物,据沃拉斯顿先生猜测,这些昆虫的翅膀不但一点也没有缩小,甚至会更加增大。这是完全符合自然选择的作用的。因为当一种新的昆虫最初到达这个岛上时,增大或者缩小它们翅膀的自然选择的倾向,将决定大多数个体或者胜利地和风战斗而被保存下来,或者放弃这种企图,少飞或竟不飞而被保存下来。譬如船在近海岸处破了,对于船员来说,善于游泳的如果能够游得愈远就愈好,不善于游泳的,还是攀住破船倒比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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