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和ST并发症相对危险性(部分数据)
治疗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采取甲状腺全切除术(TT)还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ST)仍存在着争议。来自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的刘振杰教授等人及其合作研究单位进行了一项研究——对已经发表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进行荟萃分析(Total thyroidectomy versus bilateral subtotal thyroidectomy in patients with Graves' disease: a meta-analysis of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s),研究发现,TT和ST并发症(如眼病进展、术后出血、永久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等)发病率相当,但是,TT能够降低复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病率,作者建议TT应当用于治疗Graves病。研究结果在线发表于2013年3月23日的英国《临床内分泌学》(Clinical Endocrinology)杂志上,该杂志影响因子为3.323。
研究人员经多个电子数据库检索,搜索出比较TT和ST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关的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基于治疗意向分析结果,计算相对危险(RR)及95%置信区间(CI)。拟研究以下结果:复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眼病进展、短暂性和永久性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短暂性和永久性喉返神经麻痹(RLNP)以及术后出血。研究最终纳入4项符合入选标准的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对其中的674名患者进行了分析(TT患者342名,ST患者332名)。
结果显示,尽管TT和ST组眼病进展总体发病率相似(RR 0.92,95% CI=0.50-1.71;P=0.80),但是TT组复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病率显著下降(RR 0.14,95% CI=0.05-0.41;P<0.01)。TT组术后出血汇集RR与ST组的相似(RR 0.32,95% CI=0.05-1.96;P=0.22)。但是,与ST组相比,TT组短暂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相对风险显著升高(RR 2.66,95% CI=1.89-3.73,P<0.01)。两组间永久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RR 2.30,95%CI=0.78-6.76, P=0.13)、短暂性RLNP(RR 1.08, 95% CI=0.47-2.48, P=0.85)和永久性RLNP(RR 1.54, 95% CI=0.41-5.73, P=0.52)发病率没有显著区别。
研究表明,在Graves病患者中,TT与ST并发症如眼病进展、术后出血、永久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短暂性和永久性RLNP发病率相当。但是,TT能够降低复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病率,同时也可导致短暂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发病率轻微升高。因此,建议TT应被建议用于治疗Graves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