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bz03问:
1、目前,临床上对病人治疗方案的选择都强调生活质量问题,我们妇科在手术切除范围的选择上尤其考虑到这一点,而对于AIDS病毒感染的患者她们的生活质 量如何保证,她们是否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避孕套是否是目前唯一的方法?应用避孕套是否真的那么安全?应用避孕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有没有其他的方法?
2、从AIDS病毒的感染到发病的时间长短有很大差异,这其中是否有已知的可能原因?在这方面的研究进展如何?如果一个AIDS病毒携带者母亲生下一个携带AIDS病毒的婴儿,那么这个婴儿应该如何尽量推迟发病的时间?
3、问一个有点傻的问题:母乳喂养对婴儿的益处是无法替代的,可母乳中可能含有AIDS病毒,有没有体外处理乳汁、杀灭病毒的方法?
郑煜煌答:
1、HIV的传染需与含有感染细胞或血浆的体液接触。HIV可存在于含血浆或淋巴细胞的液体或渗出液中,尤其是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母乳,唾液或伤口 渗出液中。通过咳嗽或喷嚏产生的唾液或飞沫的传播极其罕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工作场所,学校或家里的偶然或密切的非性接触不会传播HIV。大 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共用注射器或性关系等体液的直接交流而传播的。
性生活:不接触体液的性生活方式是安全的。其他如口淫或舐阴等性方式相对但不是绝对安全。最危险的是生殖器接触,尤其是肛交的被动方。在性交前或性交中有 粘膜破损会增加危险性。使用乳胶避孕套或子宫帽可降低危险性,但不会杜绝传播的可能性。润滑油会降低避孕套的保护作用,因为润滑油会溶解乳胶。
感染细胞或游离病毒通过输血,意外注射或粘膜暴露可到达新宿主的靶细胞。粘膜炎症作用可通过其他性传播疾病(STD)对HIV感染的易感性增加得到解释。HIV传播肯定因软下疳的存在而增加,其他如单纯疱疹,梅毒,滴虫病和其他STD的感染更可能发生HIV的性传播。
由意外针刺发生的HIV传播率估计为300次中有1次,远低于乙型肝炎的传播率,可能是由于大多数感染者的血液中HIV病毒颗粒相对较少的原故。刺入较深或注入血液,如含有血液的中空针头刺入皮肤,可增高HIV传播的危险性。
2、第二个问题提得很好。从初次感染HIV至发展为AIDS在不同的个体身上,所用的时间不同,有的可急速进展为AIDS如数月,有的则一直处于病毒携带 状态,长期存活。科学家研究发现HIV入侵人体,除了需要CD4细胞的受体,还需要另外一种辅助受体如CCR5或CXCR4等。在一些长期存活病人中已发 现这种辅助受体的缺如。另外,是否存在HIV易感或抵抗基因尚在研究。另外,可能的机制还包括:1感染了复制能力较弱的减毒株(nef缺失);2CD8+ 细胞抗病毒反应很强;3产生Th1型细胞因子(IL-2,IFN-Y,IL-12);4可检测到自身毒株的中和抗体;5人体强壮;6缺少一个CCR5的等 位基因,CD4+细胞上CCR5受体的表达降低,影响NSI毒株的播散。
3、能不用母乳喂就尽量不要用母乳喂养。现在用母乳代用品完全可以达到哺育婴孩的目的。
lits问:
1、我国儿童感染爱滋病的现状怎样?
2、儿科临床表现肯定有其不同于成人的特征,虽然2002年中华儿科学会感染学组和免疫学组共同制定了小儿HIV感染和AIDS的诊断标准,但是对于药物治疗 方面却没有提及,儿科用药方法是否同成人一样,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在儿科AIDS研究方面,国内有无哪个高校或研究所作的较多?
郑煜煌答:
1、儿童感染者的数量也急剧上升。全球现有约250万年龄不足15岁的儿童艾滋病感染者;每年有240万感染艾滋病的妇女生孩子,造成每年约80万、每天 约有2000个新生儿感染艾滋病毒。在我国,1997年通过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儿童还只占艾滋病感染者总数的0.001%,到了2002年增长至 0.4%,在个别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这一比例甚至高达5%。我国部分艾滋病毒高流行区的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率为35%左右,明显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 15%-25%的传播率水平。艾滋病严重地摧残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同时成了新的传染源,是全球关注的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儿童感染艾滋病毒的途径主要有母-婴传播和注射传播,其他还有应用病毒携带者的器官进行移植、人工授精等。而与艾滋病患者的一般接触,如握手、公共游泳等 目前认为是安全的。注射传播主要是接触被艾滋病毒污染的血制品或与吸毒者共用注射器和针头。国外的经验证明,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以及严格消毒 检测措施,可有效降低儿童艾滋病感染率。
阻断母-婴传播:提倡安全性行为,广泛提供自愿咨询和检测服务。反侮辱和歧视,使患病的母亲及时得到检测和治疗。已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如果怀 孕,需在孕期使用抗艾滋病毒药物预防与治疗。采用剖宫产方式生产,产后避免哺乳。分娩后为新生儿提供早期艾滋病毒感染的诊断,定期检查治疗。
阻断医源性传播:对输血者进行艾滋病毒检测,严厉打击非法献血。普遍推广应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针灸针,使用后严格销毁。手术器械、内窥镜和其他相关设备要严格消毒。注意避免器官移植或人工授精传播艾滋病毒。
我国政府非常关注儿童艾滋病问题,并已积极行动。2001年底,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在河南省苻县进行第一个试点。2003年7月,卫生部又将河 南、广西、云南等五个省的八个市(县)列为试点,覆盖到322万育龄妇女。另外,我国正在积极筹建国内首家艾滋病致孤孤儿院———中华红丝带家园。
2、http://aidsinfo.nih.gov/guidelines/default_db2.asp?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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