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③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3)推荐头孢曲松钠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7天。
1.麻醉方式:椎管内麻醉或全身麻醉。
2.手术方式: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必要时植骨。
3.手术内固定物:带锁髓内针或钢板螺钉。
4.术中用药:麻醉用药、抗菌药物。
5.输血:根据出血情况决定。
(九)术后住院恢复9-13天。
1.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凝血功能、X光检查。
2.必要时复查的项目: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CT。
3.术后用药:
(1)抗菌药物: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药物:参照《中国骨科大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指南》,根据患者病情酌情使用;
(3)其他对症药物:消肿、止痛、预防应激性溃疡等。
4.保护下功能锻炼。
(十)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常规化验无明显异常。
2.术后X线片证实复位固定满意。
3.切口无异常。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并发症:本病可伴有其他损伤,应严格掌握入选标准。部分患者因骨折本身的合并症而延期治疗,如大量出血需术前输血、血栓形成、血肿引起体温增高等。
2.合并症:老年患者易有合并症,如骨质疏松、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骨折后合并症可能加重,需同时治疗,住院时间延长。
3.内固定物选择:根据骨折类型选择适当的内固定物。
(十二)参考费用标准:5000-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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