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功能比较
研究要点:
- 该研究探讨孕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和低甲状腺素血症在分娩后是否可以恢复正常;
- 该研究发现大多数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和低甲状腺素血症孕妇产后恢复正常;、
-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或可预测孕妇产后TSH持续升高或需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由于孕妇甲状腺功能异常与他们后代神经心理发育受损和其他不良产科结局有关,越来越多的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治疗轻度甲状腺功能异常。然而,在妊娠结束后是否应该继续左旋甲状腺素治疗的资料较少。为了确定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和孕妇低甲状腺素血症在分娩后是否可以恢复正常,来自英国德文郡艾克斯特皇家医院B. Vaidya教授及其团队进行了一项研究,该研究发现妊娠期间大多数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是暂时的,妊娠结束后大部分患者可能不需要左旋甲状腺素治疗。该研究结果在线发表在2013年11月11日的《The Journal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 Metabolism》杂志上。
该研究在常规产前检查期间共招募523例不伴有已知甲状腺疾病的健康孕妇,并且在妊娠28周和平均妊娠结束后4.9年时留取血液标本。在妊娠和随访期间留取的血清中测量TSH、游离T4、游离T3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水平。
该研究结果表明,523例孕妇中65例(12.4%)在妊娠期间出现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TSH>3mIU/L)。在这些亚临床功能减退孕妇中,49例(75.4%)孕妇产后甲状腺功能正常,16例产后持续高TSH(TSH>4.5mIU/L),而且3例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治疗。523例孕妇中共有44例孕妇(8.4%)在妊娠期间有单纯孕妇低甲状腺素血症(游离T4小于第十百分位数,而且TSH≤3mIU/L)。妊娠结束后44例孕妇中仅有2例(4.5%)TSH>4.5mIU/L。在妊娠期间进行抗体测量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中,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的孕妇在妊娠结束后更有可能伴有TSH持续升高或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该研究发现,妊娠期间大多数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是暂时的,因此,应该在这些患者中评估左旋甲状腺素治疗,因为这些患者在妊娠结束后可能不需要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研究背景:
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和医院正在检测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以发现和治疗轻度甲状腺功能异常。在常规临床实践中,妊娠期特异性参考值范围的使用导致孕妇轻度甲状腺异常(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和孕妇单纯低甲状腺素血症)的诊断多达15%。
轻度甲状腺功能异常与后代神经心理发育受损和不良产科结局(流产、早产、妊娠期高血压、以及新生儿死亡)有关。有一个普遍的共识,妊娠期间发现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应该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治疗,特别是合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s)阳性。内分泌协会最近的指南推荐所有患有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孕妇都应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也推荐对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和TPO-Abs阳性的孕妇进行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此外,与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不同的是,最近一项调查显示40%的欧洲医生同时使用左旋甲状腺素治疗产妇甲状腺功能减退。
没有数据提示左旋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是否应该仅限于妊娠期间或妊娠后继续长期使用,当前指南也没有给出任何建议。妊娠期间的生理变化(例如甲状腺激素的肾脏排泄增加、甲状腺激素转运给胎儿,以及甲状腺激素被胎盘脱碘酶分解)影响甲状腺激素,诱使孕妇发生甲状腺功能低下,因此这些影响很有可能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