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类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作为甾体激素,它既可用于调节蛋白质等物质的代谢与合成,也可用于抗休克、抗毒素以及抗感染,可迅速改善症状。
但是在工作中往往仅重视了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而忽视了其对机体各组织系统的影响以及不良反应,在使用中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应用方式。
1. 作常规退热药应用
该类药物有一定的抑制体温调节中枢对致热源的反应的效果,并且能稳定溶酶体膜,这样就能降低内源性致热源的释放,从而使得升高的体温降低。故一些医生对于临床上发热的患者,在未诊断明确的情况下即盲目使用糖皮质激素降温,最常见的属将地塞米松进行静滴或者肌注。
其结果是病因未明,强行退热处理,易延误诊治,而对某些感染性疾病引起的发热可能导致感染病灶进一步扩散。
2. 作抗菌药物使用
当作抗菌药物使用最为常见的是上呼吸道感染,主要在抗菌药物中加用地塞米松。采用这种用法的学者认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与抗菌药物有着协同作用,首次应用抗菌药物的时候加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会增强抗炎作用。
有研究显示,超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在一些炎症反应及其不同阶段中都可以起到一定的抵抗效果,但是该类激素在起到抑制/减轻炎症的同时也会造成机体防御能力的下降,造成一些潜在感染病灶的扩散,从而增加治疗的难度。
3. 作止痒剂使用
由于糖皮质激素有抗过敏与抗炎作用,减少组胺或毒素对皮肤的刺激,是皮肤科最常使用的外用药物。因此,凡遇皮肤瘙痒患者就诊,在未诊断明确的情况下都一概使用糖皮质激素,有些不适宜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皮肤病也用糖皮质激素,从而造成了误诊误治或导致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出现皮肤萎缩干裂、毛细血管扩张、深红色斑、丘疹、渗液、溃疡、脱屑、多毛症、皮炎等。
4. 作止痛药使用
由于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在炎症性关节炎中使用糖皮质激素(尤其是急性期),确能明显减轻肿胀,缓解症状,对此类患者的关节痛确有明显的 「止痛、消肿」效果,因此有医生每遇关节痛患者就诊,既不查明病因,也不分病情急缓,均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造成不良反应。
5. 用于预防输液反应
部分医师习惯在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液中加人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等药物,认为可以利用其抗过敏作用,预防和减轻输液反应。其实此类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致敏作用,用于输液反应的预防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还有可能产生过敏性皮疹。
6. 在慢性疾病中使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治疗慢性病时,如果应用合理可以起到缓解病情的作用,但停药后容易复发,因此在治疗慢性病时,要使用综合治疗的方式,不能单独长期使用。类风湿关节炎、结缔组织病、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程较长,需长期治疗,故不合理应用情况较为突出。
部分医生对此类慢性疾病中糖皮质激素减量的规律掌握不足,出现「敢用而不敢减」的情况,所以给患者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易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7. 激素类型选择不合理
对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往往选用长效的激素如地塞米松,或短效激素氢化可的松。长期使用前者易造成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停药后易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短效的糖皮质激素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也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8. 使用时间不合理
在临床上,对于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一般一日三次给药。根据人体激素分泌的生理曲线特征,凌晨 1 时至 2 时是激素水平的低谷,早上 8 时是激素水平的高峰,用药的原则是尽量不破坏糖皮质激素分泌的生理规律, 若打算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在每日激素分泌的高峰(早晨 8 时)给予顿服糖皮质激素,以尽量减少副作用。
9. 反复肌内注射「超长效」激素治疗炎症性关节炎
临床上常常遇见一些炎症性关节炎患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结缔组织病的关节炎患者,曾经反复肌内注射超长效激素治疗。这些超长效的激素疗效可维持 1 个月左右,既方便用药,又可维持疗效。但是体内糖激素分泌的生理曲线也被抑制,停药后可出现糖皮质功能不全。
因此,对于炎症性关节病不主张长期使用超长效的糖皮质激素,而对于寡关节受累的顽固性滑膜炎,关节腔内注射 1~2 次有利于减轻滑膜炎症,但也不主张反复使用。